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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文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 含六方面20项措施
文章来源:工信微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工业互联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创新,培植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融合创新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广普及、加快壮大创新发展动能、加快完善产业生态布局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6方面20项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工业互联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创新,培植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建设覆盖全国所有地市的高质量外网,打造20个企业工业互联网外网优秀服务案例。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打造10个标杆网络,推动100个重点行业龙头企业、1000个地方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升级。鼓励各地组织1-3家工业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深度对接合作,利用5G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打造高质量园区网络,引领5G技术在垂直行业的融合创新。 (二)增强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出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办法。增强5大顶级节点功能,启动南京、贵阳两大灾备节点工程建设。面向垂直行业新建20个以上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新增标识注册量20亿,拓展网络化标识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 (三)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核心能力。引导平台增强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支撑能力,强化设计、生产、运维、管理等全流程数字化功能集成。遴选10个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发展50家重点行业/区域平台。推动重点平台平均支持工业协议数量200个、工业设备连接数80万台、工业APP数量达到2500个。 (四)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各地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初步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提升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管理能力。 (五)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促进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优势,鼓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现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鼓励大型企业、大型平台、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工业APP服务。
(六)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鼓励各地结合优势产业,加强工业互联网在装备、机械、汽车、能源、电子、冶金、石化、矿业等国民经济重点行业的融合创新,突出差异化发展,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总结实践经验,制定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应用指南。 (七)促进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加快工业设备联网上云、业务系统云化迁移。加快各类场景云化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加大中小企业数字化工具普及力度,降低企业数字化门槛,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 (八)加快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广普及。遴选100个左右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每个示范项目向2个以上相关企业复制,形成多点辐射、放大倍增的带动效应。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体验和推广中心。评估试点示范成效,编制优秀试点示范推广案例集。 (九)建立企业分级安全管理制度。出台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指南,制定安全防护制度标准,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业分类分级试点,形成重点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
(十)完善安全技术监测体系。扩大国家平台监测范围,继续建设完善省级安全平台,升级基础电信企业监测系统,汇聚重点平台、重点企业数据,覆盖150个重点平台、10万家以上工业互联网企业,强化综合分析,提高支撑政府决策、保障企业安全的能力。 (十一)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安全信息通报处置和检查检测机制,对20家以上典型平台、工业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测,督促指导企业提升安全水平,对100个以上工业APP开展检测分析,增强APP安全性。 (十二)加强安全技术产品创新。鼓励企业创新安全产品和方案设计,遴选10个以上典型产品或最佳实践。加大网络安全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协同创新。指导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服务。 (十三)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新建项目开工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验收,并在后续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中优先考虑。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局加强监督管理,压实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高质量完成。 (十四)深入实施“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引导各类主体建设5个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创新载体,为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设计、咨询、检测、验证等服务。遴选5个融合发展重点行业,挖掘10个典型应用场景,总结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和发展路径。 (十五)增强关键技术产品供给能力。鼓励相关单位在时间敏感网络、边缘计算、工业智能等领域加快技术攻关,打造智能传感、智能网关、协议转换、工业机理模型库、工业软件等关键软硬件产品,加快部署应用。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关键技术产品孵化和产业化支撑。 (十六)促进工业互联网区域协同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产业优势互补、协同效应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劲的示范区。持续推进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十七)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能力。引导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聚焦主业,培育引进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加快提升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和融合创新引领能力,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链,完善配套支撑产业链,壮大产业供给能力。鼓励各地整合优势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 (十八)高水平组织产业活动。统筹协调各地差异化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活动。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举办产业峰会,发布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报告。高质量开展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工业APP、解决方案、安全等相关赛事活动,组织全国工业互联网线上精品课程培训。 (十九)提升要素保障水平。鼓励各地将工业互联网企业纳入本地出台的战疫情、支持复工复产的政策支持范围,将基于5G、标识解析等新技术的应用纳入企业上云政策支持范围,将5G电价优惠政策拓展至“5G+工业互联网”领域。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工业互联网产业基金。打造工业互联网人才实训基地。
(二十)开展产业监测评估。建设工业互联网运行监测平台,构建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工业互联网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发展成效,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指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承担单位、试点示范项目单位以及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等要积极参与监测体系、评估体系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3月6日